一起涉及数字藏品诈骗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

据2021年1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,陈某利用未备案的情况下在B平台公开销售数字藏品,并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上宣传其为限量,并声称投资该数字藏品稳赚不赔。B平台在2022年7月首发某款数字藏品,并使用"保本回购、稳定升值"的宣传诱骗消费者购买,短短一个月内售出近3万份藏品。接着陈某开放二级市场交易,并通过操控账户、雇佣水军等手段虚增交易价格,炒作市场热度从而骗取资金。最终,在2022年10月至11月,陈某停止服务,关闭平台,导致用户无法提现和查看数字藏品。

法院认定陈某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诈骗罪。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等情节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5,000元。该判决已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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